执行到位950万!潢川法院高效执行暖“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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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潢川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涉金融领域案件,执行到位案款950万元。潢川县农商银行董事长薛新明将一面印有“保护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锦旗送到潢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的手中,对法院依法保护金融债权、稳定金融秩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潢川法院金融法庭执行团队在执行潢川县农商银行与信阳某实业公司、信阳某科技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被执行人信阳某实业公司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2022年12月8日,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魏明星带领金融法庭执行团队奔赴光山县开展执行行动。潢川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对信阳某实业公司负责人送达了拘留决定书,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坚持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有机结合,做到“刚柔相济”,面对铁腕执行的高压态势及司法权威,该负责人表示诚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法院出具悔过书及承诺书,表示将全力配合法院履行执行义务。
经本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担保人某投资公司自愿对被执行人信阳某实业公司、信阳某科技公司拖欠的潢川县农商银行借款950万元及利息承担还款义务,并于协议达成之日一次性偿还本金300万元,余款及利息于15日内同潢川县农商银行自行协商还款计划。
光山县某投资公司向潢川县农商银行支付借款本金300万元后,各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约定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拖延还款。面对被执行人的消极态度,潢川法院及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冻结、查封相关涉案财产,各被执行人于2023年1月18日将剩余款项全部清偿完毕。
经过不懈奋战,该案件得到了实质性解决,为2023年金融法庭审判、执行工作迎来良好开局。下一步,潢川法院将持续加大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力度,依法及时兑现生效判决,努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贡献法院力量。(盛意/文图)